拼音:xīn 注音:xīn 部首:部首笔画:3

笔画:16 笔顺:横竖竖捺横捺撇横横竖撇捺撇撇横竖 结构:上下结构

五笔86:AUSR 五笔98:AUSR UNICODE:U+85AA 四角号码:44921

仓颉:TYDL GBK编码:D0BD 规范编码:3325 拼音2:xin

xīn ㄒㄧㄣˉ

◎ 柴火:薪苏(打柴割草)。薪尽火传( chuán )(柴火烧完,又引燃了后一根柴,火永远不灭。原指人形骸有尽而精神未死,后亦用以喻思想学问、技艺代代相传)。

◎ 薪

firewood salary

详细字义

◎ 薪 xīn

〈名〉

(1) 同本义 [grass;hay]

薪,荛也。——《说文

收秩薪柴。——《礼记·月令》。注:“大者可析谓之薪。”

薪蒸材木。——《周礼·委人》。注:“粗者曰薪,细者曰蒸。”

以薪以蒸。——《·小雅·无羊》

农夫得居装而卖其薪荛。——《管子·轻重甲》

某有负薪之忧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
毁伤其薪木。——《孟子

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。——《聊斋志异·狼三则》

(2) 又如:薪火(柴火);薪桂(薪贵于桂。形容柴火昂贵);薪柴(柴火);薪樵(柴火)

(3) 可以劈开来用的粗大木柴 [firewood;faggot;fuel]

明足察秋毫之末,而不见舆薪。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

卖炭翁,伐薪烧炭南山中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卖炭翁

负薪刍助之。——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

抱薪救火。——宋· 苏洵《六国论

(4) 又如:薪采(采樵,砍柴);薪桂(薪贵于桂。比喻物价昂贵);薪蒸(木材);薪火相传(木柴虽有烧尽的时候,但火却可以传衍不息。比喻为师徒以道术递相传授不绝,或种族血统及文化精神之绵衍无尽)

(5) 薪水、薪金的省称 [salary]。又如:加薪;薪工(薪金,工资);薪津(薪金);薪给

词性变化

◎ 薪 xīn

〈动〉

(1) 取以为薪;打柴 [collect firewood]

今遣此力,助汝薪水之劳。——南朝梁· 肖统《陶渊明传

(2) 又如:薪采(打柴);薪苏(樵采)

[①][xīn]

[《廣韻》息鄰切,平真,心。]

(1)柴火。

(2)取为柴火。

(3)打柴;砍伐。

(4)薪金,工资。

[上古音]:真部心母,sien

[广 韵]:息鄰切,上平17眞,xīn,臻開三平眞A心

[平水韵]:上平十一真

[粤 语]:san1

[闽南语]:sin1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申集上】【艸字部】 薪; 康熙笔画:19; 页码:页1062第09

【唐韻】息鄰切【韻會】斯人切,𠀤音新。【說文】蕘也。又柴也。【詩·齊風】析薪如之何。【禮·月令】季秋草木黃落,乃伐薪爲炭。【周禮·地官·甸師註】大木曰薪。 又草亦曰薪。【孟子】毀傷其薪木。【趙岐註】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。 又采薪亦曰薪。【前漢·𠛬法志】罪人獄已決完,爲城旦舂,滿三歲爲鬼薪、白粲。


考證:〔【禮·月令】乃代薪爲炭。〕 謹照原文代薪改伐薪。